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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造假门”或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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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火龙果 周一 三月 01, 2010 1:20 pm

10年旧案沉渣泛起,监管部门多次调查未果

  文/记者刘新宇  图/CFP

  四川长虹“造假门”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吗?记者昨日从多方途径了解到,虽然举报人范德均不依不饶,并不断向媒体抖料称“还有新证据”,但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一个始于10年前的旧案,有关部门对长虹的举报早已心中有数,能否进入实质性调查、是否会有一个调查结果出炉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最大的可能就是不了了之”。

  举报人

  拒绝公开“新证据”

  “我是从2002年在狱中就开始举报长虹的了,这次举报是第三次。”范德均昨日向本报记者透露,每一次举报他都提供了新的证据。不过包括最新这次举报,“监管部门都还没告知我任何调查结果”。

  记者了解到,范德均与长虹的恩怨开始于2000年,当时担任四川长虹管委会主任的范德均,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判入狱,其职务侵占的金额被认定为77万余元。

  范德均认为这是长虹报假案导致自己入狱的,但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范德均的上诉作出的终审判决是维持原判。不服气的范德均于2002年、2007年,先后向国税总局举报四川长虹虚开增值税发票一事,据他介绍,两次举报都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四川省和绵阳市国税局都曾启动过调查,但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未果。

  范德均表示,在前两次的举报中,他还是主要围绕长虹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方面,但这一次他收集到了新的证据,增加了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内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范德均反复强调,除了虚增销售收入的证据,在长虹虚开增值发票方面他也掌握了“更充分的新证据”,但他拒绝向媒体公开这方面的细节和材料,称只能提供给监管部门。

  长 虹

  “心虚”不上法庭?

  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对本报表示,范德均的举报已持续了几年,“举报内容本来就是无中生有,蓄意报复,还会有怎样的结果出来呢?”刘海中说,长虹上周在资本市场上的公告已足以说明问题,“一项项都是针对范德均说法的回复”。

  在长虹最新向媒体出示的一份证据中显示,范德均于今年1月曾写信给长虹公司,继续为自己入狱一事辩解,范德均在信件中称,“本人从来没有***、挪用和侵占过长虹公司一分钱”,要求长虹退回其77万余元的合法收入,并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不顾一切代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很显然,范德均这次举报也是冲着钱来的”,长虹方面认为。

  对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虽然长虹已经宣称“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但有关人士认为,如果长虹“心虚”,不愿再翻开那段历史,主动诉诸法律维权的可能性就不大。

  监管部门

  未明确表态

  值得注意的是,事情真相在骂战中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虽然有消息称事件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但除了四川证监局对媒体证实已受理该举报的表态外,监管部门目前还处于缄默阶段。不过有分析认为,即使受理,也很难说这一案件就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事情可能再一次不了了之。”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

  二级市场

  四川长虹(600839)

  后市不必过于担忧

  “造假门”浮出水面后,长虹股价在上周连续两个交易日低开低走,不过下跌幅度并不是很大,累计跌幅不到4%。银行证券分析师董思毅对此分析指出,事实上在10年前的A股市场,由于管理尚不规范,监管并不是很严格,出现财务造假的案例并不鲜见,最典型的就是ST银广厦事件,不过与银广厦相比,即使长虹存在造假行为,程度也要轻得多,“长虹绝对不可能出现与银广厦一样的后果,银广厦完全是一种为了配合炒作,利润无中生有”。

  董思毅认为,即使是现在,A股市场仍有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会计方法夸大或隐藏利润,要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加强监管来解决。对于长虹的后市,分析普遍认为,“造假门”事件影响难以持续,投资不必过于担忧。

  (刘新宇)

  长虹“造假门”事件简况

  2009年12月:原四川长虹管委会主任范德均向有关部门举报,四川长虹存在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和虚增销售收入约为50亿元的行为;

  2010年2月25日:媒体披露四川长虹被指十年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

  2010年2月25日: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指出范德均系出于报复目的进行举报;

  2010年2月26日:四川长虹针对举报发布澄清公告,称举报的内容为不实描述;

  2010年2月26日:范德均在媒体上公布了向中国证监会举报四川长虹的信件原文;

  2010年2月26日:长虹出示了一份范德均在1月写给该公司的信件,质疑范德均的举报动机就是图钱;

  2010年2月28日:范德均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手中仍有新的证据材料,不过只能提供给监管部门。 (整理:刘新宇)

火龙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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